“不行,”宋之涵道,“失约媒体,将来还不知道他们要怎么口诛笔伐我们,千帆和元气都没成立多久,承受不了这种舆论压力,处理起来也很麻烦,没必要为了我一个人增加所有人的工作量。”

“那你就要增加我一个人的工作量?”

宋之涵:“?”

“累病了,我还得照顾你。”

宋之涵:“……”

表面上看起来,宋之涵就像一柄无坚不摧的剑,从来都是别人依靠她,而她不需要依靠任何人,可封骋跟她呆久了,慢慢就摸透了她,毕竟是在大家族里养大的孩子,娇惯是难免的,细皮嫩肉的,稍微碰一下就要红一块,吃饭也金贵,挑食,不爱吃的宁愿饿着也不碰,无论多忙,中午一定要睡一会儿,喜欢穿些面料舒适的衣服,甚至好看都是次要的。

那种从骨子里带的不屑于谄媚外人,只遵循自己内心深处的高傲性格,即便宋之涵隐藏的再好,也能从她举手投足之间感受出来。

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即便她那么高傲如神邸,却愿意低下头,去感受她这个阶层不屑于感受的凡尘喜乐,悲欢离合,甚至是以一己之力,去帮助他们,成为他们的一员。

封骋在想,这可能才是他真正喜欢宋之涵的原因。

喜欢她生于高庭,却爱于凡尘,喜欢她眉眼冷清,却坠于热烈。

他倾身一把抱住宋之涵,顺手脱了她的高跟鞋,一把将人从沙发上抱了起来。

宋之涵没挣扎,在他怀里看着他:“怎么了?”

“抱你去睡觉,关爱未成年成长,强制下线半个小时。”

“?”

二楼都是腾个出来给宋之涵做专访用的,没封骋去叫人,不会有人来。封骋把宋之涵抱在怀里,稳稳当当地上了四楼,四楼有个小小的阁楼,平常没人住,但是有个小床,最早的时候,封骋刚搬来元气,就住在这里,他把门踹开,放宋之涵到了自己的**。

“这床除了我,没别人睡过。”

“但是尘有点大,”宋之涵敏感地打了个喷嚏,“而且有点冷。”

别墅里的地暖供应很足,四楼是顶楼,隔热效果做的一般,难免有点冷,平常也没人来,就更加没人气。

“凑合睡吧,总比没有好。”

封骋把阁楼的窗帘拉上,又把门锁好,防止有外人打扰。最后还从阁楼的衣柜里翻出自己的一个T恤扔给宋之涵:“你穿这个睡吧?估计穿礼服你也睡不踏实。”

封骋到这个时候已经万分后悔让宋之涵穿玫瑰礼服了,好看是好看,但是很麻烦,上半身风凉的要命,他要时刻盯着宋之涵别走光,下半身的裙子又非常大和复杂,宋之涵每走一步都要拎着。

很难想象她是怎么做到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和完全不舒适的礼服,横跨了大半个北京城,应付了两拨人,续航了接近6个小时不停歇,中午还表演了一波以一敌百大杀特杀。

“嗯。”

宋之涵没拒绝,拿着封骋的白T去了洗手间,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把礼服扔到了一边,封骋的T恤很大,完全可以当睡衣穿,她还在洗手间里找到了个粉色的蝴蝶结皮筋,给自己扎了个丸子头,洗了把脸,把妆都卸了。

封骋这才发现,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说的是多么的精髓。一点没有带妆,身穿一身简单白T的宋之涵,有着穿礼服时没有的好看,就像是专门给他看的。

宋之涵显然也是累极了,她摸到**,封骋替她盖好一床薄薄的毯子,找了个凳子坐在床边:“你睡吧,我在这儿替你守着。”

“你要先去跟第三家媒体说好,半个小时以后再访,千万不能说我是在楼上睡觉,你知道抛下媒体自己享乐睡觉这种罪名有多大么?”

“第三家那是我和王远的师兄,你访第二家的时候我就跟他发微信说了,这次就先不专访了,等过阵子有时间,我安排他给你访个大的,全宇宙第一的独家猛料,这不比他现在看你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好?”

封骋安排的妥当,但宋之涵还是不免和他拌嘴:“这么会安排,还能把自己的手机搞没电了,害得元气这边都联系不上你,又多提心吊胆了一个多小时?”

“……”就知道揭人短。

封骋也没想到,他今天明明是满格出门,上午忙了一上午,中午又跑去接宋之涵,等到他和宋之涵在地铁里打算跟王远说一声没问题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机没电了。

这也就是所有人都联系不上封骋的原因。

“我去找你的路上,每隔一秒钟就要看一眼屏幕,等着你回消息,电量当然耗的快。”

“然后骂了我一路?”

“才没有。”

“那有什么?”

“……”封骋一愣,有什么?那个时候他看着屏幕上她冷冰冰的回复,失望、迷茫、背叛、侮辱……

可他从来没想到要去报复宋之涵,也从来没想过要骂她。

封骋垂了垂眸,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知道梁清用你的手机给我发了什么么?”

“不知道。”但估计不是好话。

就像封骋可以出现在包厢外一样,梁清一定是把他们吃饭的地址发给了他,但缘由肯定不是为了他好,相反,按梁清的性格,估计是打算借力打力,让封骋看到大海娱乐海家父子和宋家兄妹的密切关系,让他知难而退。

他只是算错了宋之涵会硬刚而已。

“封骋,把手给我。”宋之涵伸出手。

“干什么……”虽然有些谨慎,但封骋还是乖乖地把手伸出来,让宋之涵去握。

“很小的时候,我的礼仪老师跟我说过,商务社交要先握手,这样可以增加彼此的信任,又不会让人感觉冒犯。”

宋之涵的手凉凉的,软软的,封骋垂眸安静地听着。

“小封总,你我第一次握手、第二次握手都失败了,事不过三,这次我们算是合作成功了吧?”

“嗯。”封骋从嗓子里含糊了一句,耳尖儿隐隐的热了起来。

“睡吧,怎么要你睡觉了,你来精神了,”他连忙把爪子收回来,像是做错了事的傻狗,赶紧把宋之涵的手塞进毯子里,“快睡,元气的事你不用担心,他们又不是傻子,再说还有黄齐齐他们在下面撑着,天塌下来了也能给你顶回去。”

“可你好像脸红了?”

“放屁,我那是热的!刚刚给你开了加热器!”

“可是我还是很冷,睡不着。”

“那宋老板您等会儿我去把太阳射下来给您放**?”

“那倒不用。”

封骋气绝,她还真接上话了???

宋之涵侧身躺在枕头上,稍作休息后,脸色果然好了很多:“封秘书,讲讲你是怎么想起来创立元气的吧,我有点想听。”

封骋无语:“那你是以什么身份听,我的投资人还是我的老板?”

宋之涵回答:“以睡前故事。”

简而言之,就是听个乐???

封骋气的快厥过去了,他的创业故事就这么不值钱么???就这么不值钱么???

但宋之涵难得表露出来的顽皮和真性情实在是让封骋挪不开眼,他只好又替她掖了掖被角,认命给宋老板讲睡前小故事:“很久很久以前……”

天啊,这都是什么开场白???

算了,某人爱听他就无所谓了。

“我那时还在上大三,王远和我同级,我们俩打篮球的时候认识的,计算机院他篮球打得最好,后来一来二去就熟了,那个时候同学们都在忙着申请出国深造,我也在申请,后来有一天王远就找到了我,说是他现在手上有点钱,想开个直播公司,问我有没有兴趣参与。”

“那个时候的直播大多数都是男女主播打赏,游戏板块做的不好,很多新游戏也没打得好的人,也没平台愿意栽培,总之,我和王远觉得这块市场可以争取一下,就一人一台电脑,租了个小平房,起了个元气满满的名字,就叫元气科技。”

“后来,王远负责跑数据,搭平台,我负责剩下的工商、行政、财务、运营,之前的钱都是家里给的,我们手头上也有,王恒国那个时候很支持,给了我们不少助力,元气科技起步的很快,马上就有了名气。”

“还记得帽子是我们签进战队的第一个队员,他在上交念书,本来是不想耽误他学业的,可惜最后战队忙不过来,实在是不能兼顾,才和学校那边商量办的休学,为此,帽子差点就被他爸逐出家门了。”

“之后帽子又介绍了鬼笑和阿飞进战队,鬼笑在这之前在酒吧当保安,白天睡觉,晚上当保安,都是清晨的时候回他的出租屋打游戏,但他那个人,挺有性格的,比赛打得刚,人也不折腰,我和王远为了让他加我们战队,每天都开法拉利去他酒吧点他来陪酒,那时也是年少无知,不知道这样他反而更反感,最后还是我们打了一架,喝了一顿大酒,才交了心,成了MC战队的第二名队员。”

“至于阿飞,”说道阿飞,封骋眼里难得有些许温柔,“他那个小屁孩,就更可怜,他的父母是未婚先孕生的他,他出生的时候爸爸才二十岁,妈妈才十九岁,听说是生在了厕所,后来他就被扔在了爷爷家照顾,父母几乎不来看他。但他爷爷家也是好几个儿子,家里也不富裕,都在啃老,爷爷奶奶对他非打即骂,阿飞就逃学旷课,跑到网吧,天天打游戏,靠打单子接陪玩为生。”

“我和王远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蹲在网吧的座位上,屏幕前都是烟头、可乐瓶、卫生纸和外卖盒,阿飞应该是好多天没洗澡了,那味道顶的王远差点吐了。”

封骋回忆那段往事,还是不禁感慨,那时的阿飞就像是没有灵魂般,只是傻傻地看着他们,问他们要干什么。

“我跟他说,我想把他收进我的战队,他只问了我一个问题,能不能管饭,我说能,他就跟我走了。”

还好,封骋不是人贩子,阿飞也是幸运儿,他把阿飞从广州带回了北京,教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为什么要来,他要干什么,一点一点把阿飞变成一个正常的男孩,看到他眼里重新有了光,有了对生活的希望。

“所以说,元气对我真的很重要,它不仅仅是一个公司,它承载了我的心血和理想,我的朋友、我珍重的人都在元气,我把它交给你,你一定要……”

封骋一抬头,宋之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

封骋莞尔,低头替宋之涵把鬓角的碎发挽好:“你一定要替我照顾好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