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队点点头:“所以,你对凶手第一次的心理侧写,也是基于这个?”
“对。”
凶手是一位儒雅男士,年龄30到35岁之间,高知高学历,有体面的工作,外貌出众,谈吐不俗,身高一米七七以上,对女性吸引力极大。
“凶手在接触于丽丽期间,了解她,欣赏她,甚至对她起了怜悯之心,这种爱怜,就像普通人对待家养的宠物一样,他受到了于丽丽的影响。”
“既然成了朋友,甚至是情人……那为什么要还要杀了她?”刘队眉头皱得很紧:“丧心病狂!”
“只有一个原因。”谢安风的手指轻轻扣动桌面:“凶手在认识于丽丽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杀死她的准备。”他说着,翻动着于丽丽死亡现场的照片:“如果凶手不把邱永胜的头颅放在于丽丽的死亡现场,那我们很难,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把两个案子放在一起讨论。这是凶手故意留给警方的提示,他在暗示警丨察找到他。”
“会有凶手主动提供线索?”
谢安风:“所以说,凶手是在求救。”
“他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在完成他计划好的所有凶案之前,他不会,也没办法停手。”
新来的三位专家面面相觑,方铮明白过来,她赶紧把事先准备好的证据摆出来,贴在白板的背面:“是这样的,请允许我来解释谢安风的话。”
会议室里所有人的目光转移到方铮身旁的白板上。
“首先,本案还有一个隐藏的受害人,我们暂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的死亡与本案有关。”方铮把钟明泽的照片往白板上一贴:“钟明泽,男,三十二岁。8月15日在家中服用过量美沙酮导致休克,抢救无效死亡。他就是曹晓彤的婚外情对象。”
方铮找出两张邱永胜与曹晓彤身体上纹身的照片,贴在钟明泽照片旁边:“邱永胜和曹晓彤身上的纹身就是钟明泽纹的,三人因此相识,曹晓彤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录像里时,接走他的车就是钟明泽名下的。根据钟明泽交代,他因为毒瘾,将车卖给自己的心理医生,但没有来得及过户,10号接走曹晓彤的人并不是他,但这一点我们无法确认真伪,钟明泽的车被人发现在城北一片烂尾楼的空地里,离那里最近的监控有两公里,没有目击证人,没有办法确认车是谁,是什么时候被弃置在这里。车内指纹毛发等痕迹多且杂乱,几乎与钟明泽相关的所有人都有痕迹在车里留下,暂时没有找到更有用的痕迹证据证明11号当天接走曹晓彤的人是谁。”
方铮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钟明泽死了,这条线也已经断了。”
“那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钟明泽的死与本案有关?”刘队提示性地问了一句。
“重点在钟明泽纹在邱永胜和曹晓彤身上的纹身上。”方铮用笔点了点白板上那两张照片:“邱永胜身上纹的是只蝎子,曹晓彤身上的是蛇。据我们调查,钟明泽患有重度抑郁症,沉溺于西方神秘主义,他的电脑里有大量宗教歌曲,自己死前也曾有过自残行为,他在自己的胳膊上划下‘gula’字样——这是拉丁语‘暴食’的意思。”
“而巧合的是,邱永胜和曹晓彤身上的纹身,在西方宗教中也有同样的暗喻。蝎子代指‘色欲’,蛇代指‘暴怒’。”
一个叫做吴刚的刑侦专员忽然明白过来:“七宗罪?”
方铮点点头:“是的。”她又找出于丽丽死亡现场的照片:“于丽丽死时,心脏被人挖出,胸腔内被人塞入死乌鸦。乌鸦也有对应的代指——‘贪婪’。”
两名调来的刑侦专家果然思维活跃,且比刘队更重视方铮提出来的假设。吴刚拧着眉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也就是说,如果你这个假设成立,本案可能还会有三个受害人?”
“是的。”谢安风说道:“除了本案会有更多的受害人这一点之外,种种证据还有另外所指。包括钟明泽,几个案子除了最初的邱永胜之外,凶手在作案之前,都曾在凶案现场留下暗示下次作案的手法。邱永胜和曹晓彤虽然前后受害,但邱永胜受害时,有证据表示曹晓彤还活着。凶手故意将带有他纹身的皮肤组织送到他们店里,如果店员早一点发现,或许还有时间通过送猪肉的人找到尚未遇害的曹晓彤。”
邱永胜的皮肤代替了猪皮被送了过来,而曹晓彤的尸体,代替了死猪被吊在了钩子上。
“然后是曹晓彤,她的双唇被钢针别起来,原先我们曾以为这是凶手变态的折磨尸体手法,或者暗指曹晓彤是说谎者……但接下来,钟明泽的死解释了曹晓彤双唇被钢针别起来的原因。”谢安风说着,众人稍一思索便恍然大悟。
钟明泽是过度服用美沙酮而死。
“那么于丽丽呢?”叫做黄庆的刑警问道。
“钟明泽死前把自己反锁在了自己房间,等警丨察破门而入时,他已经进入休克状态。不过很巧,我们的方警丨察无意中录下了钟明泽死时房间里的声音。”谢安风看向方铮,朝她点了点头。
方铮会意,赶紧掏出手机,把那段录音翻了出来,点击播放,杂乱的声音充盈整个会议室。
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段录音里的内容,直到某一个点,方铮忽然开口提醒:“就是这里。”
“……这里怎么了?”
“背景音乐。”方铮解释道:“当时我们破门而入时,钟明泽房间里正放着这个音乐。这是一个宗教歌曲,巴赫的《马太受难曲》中的一首,名叫《IchwilldirmeinHerzeschenken》直译过来就是我要献上我的心脏。”
谢安风点点头,点题地重复了一下:“心脏。”
是了,于丽丽的心脏被取走了。
“也就是说,详细分析于丽丽死亡现场的情况,很有可能找到凶手下一个目标他打算做的犯罪手法?”
“可以这么说。”谢安风点点头:“这些连续性的小细节,都是凶手刻意留下来的,虽然表面上他正有条不紊地完成他的杀人计划,但另一面说来,他又积极地留下这些线索,潜意识里希望警方在他下一次犯案之前将他找出来。”
所有人陷入沉思,陈局表情很是不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有人逼着凶手完成这次连环凶杀?”
谢安风稍稍思索一番,而后一抬头,发现不知不觉间,所有人都把目光放在了他的身上。他抿了抿嘴,斟酌着开口道:“如果我的分析没错的话,那么凶手很可能有强迫症。”
方铮好悬没不分场合地笑出声。
强迫症?
就是那个和“密集恐惧症”“恐高症”合称为现代社会人三大心理疾病的“强迫症”?
谢安风没觉得自己说了一句如何无厘头的话语,他没有留意到有人已经露出了“你莫不是在开玩笑”的表情,他认真解释道:“凶手很早以前就已经做好了杀人计划,现在的他,只是在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一步完成。就像是白领在自己的笔记本里,在已完成的计划后面打钩一样。”
“所以,他即将要杀死的那三个人,也是凶手早有计划的了?”
“是的。”谢安风点头:“凶手很痛苦,他甚至在杀害于丽丽时已经有些后悔了,所以在计划之外,他又留下了更多的证据,督促警方尽快找到他。”
刘队捏着手里的钢笔:“你是说……现场被凶手留下的邱永胜的头颅?”
谢安风摇了摇头,把目光投向方铮。方铮眼睛一亮,忽然明白过来。
“不,不是那个。”方铮翻开自己存放于丽丽案各种照片的档案袋,找了半天,找出一张照片来,用磁铁吸在了白板上:“红酒印!”
***
凶手非常谨慎,他仔仔细细把现场所有自己的指纹全部都擦掉了,现场没有留下除了于丽丽自己的以外的任何痕迹,毛发,飞沫痕迹,血液指纹,统统没有。
可那么明显的,就在干净料理台上清晰可见的两个红酒杯底印子,他却没有擦掉。
他把这两个暗红色的小圆圈留在了料理台上。
“尸体胃里有少量酒精,说明于丽丽死前并没有大量饮酒。酒里被吓了安眠药,所以凶手肯定不会去喝。那么,剩下的大半瓶红酒,一定就是凶手带走了。”
“再加上,于丽丽家中没有酒柜,没有藏酒,说明她平时很少喝葡萄酒。所以当晚带有安眠药的红酒是凶手送来的。可能是放在送给于丽丽的睡衣盒子里,也可能是犯案时亲自带到现场……既然是凶手买的,那肯定有迹可循。”
如果说,凶手在于丽丽家留下邱永胜的头颅,是提醒警方本案与邱永胜案有关的话,那么留在干净料理台上的那两个突兀的红酒印,则是送给警方破案的线索。
凶手刻意留下纰漏,只为让警方加快速度,阻止他的下一次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