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人不作死就不会死”?
什么叫做“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什么叫做“爱而不藏,自取其亡”?
沈鹿叹了一口气,倚在后座上盯着开车的人发了一会儿呆。
回想了一下自己昨天下午都做了什么,沈鹿有些欲哭无泪地在心里面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泪水。
“岚……姐,所以咱们今天还要去啊?!”
沈鹿把要说的话在嘴里过了一圈,兜来转去,终究还是没有把那一句“岚姨”叫出口。
知道小姑娘脸皮薄,张不开嘴叫自己姨,姜秋岚也没有在意。
叫姐就叫姐吧,反正就是一个称呼,姜秋岚觉得自己也不是非常的在意。
闻言,姜秋岚抬头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眉头紧皱的沈鹿,一下子没有绷住笑了出来:“怎么,不乐意了?”
沈鹿:“……”你们公司和员工全都压迫我码字,我凭什么要乐意?!我为什么会乐意?!
白天在公司里被一群编辑压迫着码,晚上回来还要被帅哥抓着码!
缘何至此啊!
“行了行了,别跟个小苦瓜一样,一直皱着眉头了!”说着,姜秋岚一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在旁边的小隔栏里摸了一会。
半晌,姜秋岚从小隔栏里面摸出了一根棒棒糖朝后面递了过去:“喏,拿着。”
“你们现在的小年轻就是这样,放不开!”姜秋岚说着,打趣地看了沈鹿一眼:“你看啊,小孟现在是编辑,你又是他手底下的作者,这关系本身就比别人要更近一些,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再者说了,你们俩现在是同……呸!合租呢是吧?你总不能天天呆在家里或者是蹲在公司门口吧?近距离总能培养出一些感情来。”
看着坐在驾驶座上胡言乱语的姜秋岚,沈鹿摇头揉了揉眉心——怪不得自己的那个小妈姜秋软性子那么……跳脱。
但凡是个人,让这种活蹦乱跳的姐姐带上几年,怕是性子都不会太过于安静吧。
想着,沈鹿不知道怎么想的,在心里面默默地长舒了一口气:幸好,沈湘不是这姐带出来的,不然这么文文静静的一个姑娘,怕是也变得和猴子一样没啥差别了吧?
“谁说的我每天都要在门口等他了?”沈鹿负气地一口咬碎了含在嘴里的棒棒糖,打开虹星文学城的后台,只见经过了一下午的努力/外加半个晚上的摸鱼,自己的存稿箱史无前例的扎实。
具体怎么一个扎实法呢?
可能就表现在自己打破了原先最多六千字的存稿记录,一跃成为了拥有两万三千字存稿的女人。
沈鹿看着存稿箱上面的数字,越看越觉得心酸——字数肥吧?章节多吧?
呵,今天过后,还能破纪录。
我是听说过追男人伤心;
我也听说过追男人劳财;
我还听说过追男人破运……
百般说法千种说辞我都听说过,可是就独独没有听说过“到底谁家的姑娘追个男人就变成了工作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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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一件什么事情可以激发一个鸽子精秒变鸽子汤呢?
哦,可能是一个长着张小白脸的顶头上司,和一个爱点鸳鸯谱的上司的上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