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快烧成一坨灰了,自己心里面没一点逼数是吗?”
沈鹿还没有睁开眼,就感觉到自己的脑袋被人屈指弹了一下。
沈鹿:“……”您是没有听说过关爱老弱病残吗?
话说我当初不小心把你一脚蹬到观赏湖里的时候,我也没有这么照顾病患吧?
沈鹿皱着眉头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入目的就是熟悉的白色房顶。
起初,沈鹿还以为自己是躺在自己的小卧室里面,她刚把眼睛又重新闭上,打算捞起**放的小公仔时,突然发觉到了浓浓的不对劲。
一秒。
两秒。
三秒……
沈鹿猛的从**翻了起来,无视掉孟榆灰青的脸色,重新打量了一下四周。
白墙大床是没错,就连房间的大致构局都因为只有一墙之隔而看起来一般无二,唯一的差距可能就只有这里是孟榆的房间了。
沈鹿忍着脑袋的余痛抽了抽嘴角,一时间不知道该要做什么反应才好。
救命!我为什么躺在孟榆的**?!
我…我我我我知道我自己好像是发烧了,但是…但重点难道不应该是赶紧把我送到医院里去吗?
现在这算怎么回事?
为什么我这阵地转移只是转了一张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美梦成真?
沈鹿想着,一双眼睛狡黠而又慌乱的四处乱瞅,也不敢开口去问孟榆,生怕自己从“美梦”中醒来。
“这就是方哥上次说的二嫂吧?”看着沈鹿的一系列动作,坐在电脑桌旁边的秦柿实在没有忍住笑了出来,笑完可能觉得不是非常礼貌,秦柿又怀着歉意的对沈鹿点了点头。
秦柿也算是和孟榆还有方许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只是因为秦柿自身性格的问题,平时没有方许那么外露,整个人坐在他们中间显得斯斯文文的,画风有点怪异,所以在外人看来就显得关系没有孟榆和方许那么亲近。
秦柿没有孟榆和方许那么闹腾,研究生毕业了以后就按照家里的安排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一点经验都没有积攒起来就接手了大半家产,使得秦柿动不动就出一次差。
这两天秦柿刚从川宁出完差回来。原本打算回老宅
见完家里的老头子再出来找自己的这些狐朋狗友,结果秦柿人还没有到江北,就听方许千里传音,说孟榆背着自己在外面给他找了一个小嫂子。
一起玩久了,方许什么尿性几个人都清楚。原本秦柿也就是挑着一半听来玩玩,结果谁知道他这边刚落地,就听到自家医院那边说孟榆打电话叫医生去别墅。
论:人类八卦的心理能有多强?
秦柿手里的行李都还没来得及放下,脚尖一转,也拐到了孟榆的家里面。
看着猛地坐起来的沈鹿,孟榆嗤笑了一声,冷着脸打趣道: “哟,这会头不晕了?又开始作了?”
见孟榆没有理会自己,秦柿挑了挑眉头,觉得孟榆算是默认了,于是抱起胳膊开始重新打量着面前的小姑娘。
这一边,见孟榆没有反驳秦柿说的话,沈鹿的眼神黯淡了一瞬,也以为孟榆真的有了心上人,有些忿忿不平地想道:有心上人了为什么不说清楚?那你管我发没发烧干什么啊?!烧死我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