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方许知道孟榆暗恋沈鹿后,整个人都变得有那么一丢丢的精神恍惚。

倒也不是因为沈鹿的脾气原因,主要就是方许想了想这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后知后觉的感受到了一丝丝的惊悚。

自己是从什么时候注意到这个小丫头片子的呢?

方许心不在焉地敲了几下手里的键盘,思绪忍不住飘了起来。

按道理说书城每天签约过来的作者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了,大多数的编辑能不能记清楚自己手底下的作者都是一个问题,更何况是去记别人手底下的作者呢?

方许想了想,其实第一次观察到沈鹿,还是孟榆因为《蚀欲》的尺寸问题和沈鹿在签约的大群里面吵了起来。

别人的脾气秉性怎么样,方许不知道,但是方许从小就是和孟榆他们几个一起长大的,自家好兄弟别说是脾气,就算是离家出走喜欢往哪里躲,自己都算是摸的一清二楚。

能叫孟榆发脾气的人不多,但能让他发起来脾气的,方许觉得都称的上是个狠人。

要知道当初还在上高中的时候,有个小姑娘想要给孟榆表白,结果中午去食堂的时候因为追孟榆太着急了,不小心脚滑摔了一下,当众把孟榆的裤子扒了下来,孟榆这都能强忍住没生气计较……

倒是沈鹿,不是在让孟榆破防,就是在让孟榆破防的道路上。

当时方许也就是钦佩沈鹿在孟榆舒适圈以外蹦迪踩雷的胆量,现在想起来……

啧啧啧。

现在回头看看那些不过审的内容,也不过就是那样吧,有什么好争论的?

什么“黑夜总会降临,神明眷顾苍生”;

什么“黑松露奶油蛋糕”;

什么“清热解毒菊 花茶”……

这和“夜总会”、“露奶”、“菊 花”有个毛线的关系?

说白了就是某榆偏要剑走偏锋,上纲上线,引起人家小姑娘注意的小手段罢了。

这哪里是人家小姑娘在疯狂的蹦迪踩雷啊?明明就是某榆暗恋不成,心理变态式的花样追求!

方许越想越觉得自己推理的有道理,再联想到沈鹿跑到虹星文学城里面去送“烤黑炭”的那次,还有蹬三轮车的那次……

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好歹也是个正规的大公司,要是孟榆真的想要去拦人,还愁拦不住一个小姑娘吗?

妈耶!这不就是两情相悦却不知的苦情大戏吗?

亏的自己还真的以为这两个人杠上了,还鞠躬尽瘁式的欺负人家小姑娘……

等等!

方许后知后觉的又扎起了一后背的寒毛——自己把沈鹿欺负走了!

把沈鹿欺负走了!

欺负走了!

走了!

先不论那一对狗男女要怎么打击报复自己,沈鹿还和沈湘沾亲带故的啊!

自己这是干了什么?

先是给自己兄弟当了一回扎扎实实的搅屎棒子,接着还对着自己的未来弟妹一顿嘲讽输出,然后……然后把自家未来的准·小姨子给气走了……

方许:“……”完了,现在去投胎还来的及吗?

俗话说得好,想什么来什么。

方许这边正期期艾艾地敲着电脑键盘,突然就看见自己随手放在桌角上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

[四好青年鹿茸茸:你认识秦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