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向东在背后听见沈翠这番话,没有打断沈翠,也没有解释。

现在他要解释,谁会相信?

沈翠器张走开,朱向东静静扫李唐明一眼,只说一句话。“你生活到现在,居然都不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以为以你的能力就能告得赢沈氏的势力。”

她生活得这么正直,能得到什么,能得到快乐?心里容不下阴暗,要打官司?这样把事情闹得大家都知道,她不仅得不回女生的清白,而且还会被人嘲笑。为什么学不会先忍下这口气?

要告倒沈翠,并不是用这个方法。

要更狠。

但朱向东现在对李唐明,爱恨交织,她不想再关心他,理解他,他也不会再像以前,在她面前是透明,任何心事都告诉她,把心里的计划告诉她。

现在,心事倒与他成了朋友。

放在缓缓跳动揪痛的心里,陪着他。

李唐明没有出声,像没有看见他,她朝前走,罗新韵从背后跟上来。

罗新韵自然地把手牵进李唐明的臂弯。

做不到夫妻,想不到他们却成了擎友。

他给李唐明打开车门,等她坐好,才回到驾驶座。

李唐明跟罗新韵两人,都已经不看朱向东,当他不存在。

朱向东冷漠俊郎的脸滑过一丝沉郁,但很快就敛去眼底阴霾,回到冷淡。

沈翠的律师,一句话就让庭内的所有人对李唐明同情,转向鄙夷。男人没有逼迫,利用手段威胁李唐明,但李唐明没有反抗,没有一点反抗,说明什么,这只是**。之于沈翠跟朱向东为什么会在这里,男人是他们的朋友,住在沈翠的公寓,沈翠跟朱向东只是回来撞见。

怎么反抗?她看见朱向东出现在那里,已经惊得超出她的心里承受,声音被卷走般,自己看到他那一刹就像死去,说不出话,不能动弹,怎么反抗。

汽车开出很远,李唐明忽然问罗新韵,“我还有什么?”

青春吗?年轻的心吗?工作?爱情?

她连国内都不能待,要背井离乡。

罗新韵一震,过了很久,他回头看李唐明。“你还有我。”那天,他不是在开玩笑。他不会那么随意就去亲一个女人,哪怕是李唐明的脸颊。

李唐明望着车窗外面。“我还有老妈。”轻声说,像自言自语。

然而,就算李唐明官司输了,但因为牵涉到沈翠跟朱向东这样的人物,传媒仍然把这则官司登得轰轰烈烈,没有人不知。

就算所有人都以为李唐明是污蔑沈翠跟朱向东,但张玉华不会。

李唐明是她的女儿,她的女儿是什么个性会不懂吗?

让个性温顺的李唐明,做出这样的决定,不是把她逼到绝路,她不会打这起官司。

她没有立刻就回去找李唐明,也没有像以前看见朱向东跟她的绯闻登得满天下,给李唐明一个耳光。她离开雇主家,就去找沈翠跟朱向东。

以一个母亲的力量,想对李唐明讨回个公道。

拉扯间,沈翠也不是故意,但激动恼怒,扬着手叫张玉华滚,张玉华被推跌向楼梯。

李唐明接到消息,一颗破掉的心,跳了跳,然后,归于窒息的静寂。

张玉华重伤,医师告诉她,如果不醒过来,会是植物人。

没有力气再伤心,流泪。

眼角想挤出一滴泪,都无可能。

李唐明越发沉默,一整天一句话也不说。

陈芸担心,流泪,找到罗新韵。“怎么办?”她问,“李唐明是不是疯了?”一天不说话,一整个星期不说话。

如果李唐明疯了,罗新韵也相信。

爱上一个人,就像掉进地狱。

但李唐明又不像疯,她那天从派出所回来,迷上不停洗衣服,学各种饮料,现在,她迷上开车。

老妈那辆二手奥迪车,她打开车库,拉开闸门,用钥匙把车门打开,坐进车里,发动汽车,扭转方向盘,把车平稳开出车库。

她能扼死朱向东吗,不能。

能扼死沈翠吗,不能。

那么,把车学好,开好,总不会是很难。

原本就会开车,朱向东下班就会到酒吧喝酒找女人,她常常去接他,替他开车,做司机。但很少开快车,现在,奥迪车在午夜街道疾驰,跟风一起前行。

以前辞职离开朱氏集团,离开朱向东,还会茫然的想一想,以后怎么办。

现在,她只想开车。

没有心如刀割,也没有痛得站不起腰,一双手,稳稳地握着方向盘。目光盯着街道前方,目光如火炬,在夜里闪着凌厉幽亮。

要是头疼,她就会把车停在路边,倚着汽车,燃一支烟。

而她也没有失眠,晚上服安眠药,倒在**就睡去,一整天昏昏欲睡,踏实平静,晚上就醒来,把老妈的车开出去。

罗新韵每天都来找她,把她从**抓起。

陈芸每天过来,把她的冰箱填满食物。

被罗新韵从**抓起来,她头发凌乱,嘴唇干燥,目光无神,陈芸一边拿毛巾给李唐明抹脸,一边红着眼晴望向罗新韵。

她是不是疯了?

陈芸回到家,扑到沙发上痛哭。

她抓着梁文,满脸的泪,声音断断续续,“李唐明是不是疯了啊,是不是疯了?”

李唐明从张玉华重伤那天,就没有说过一句话。

罗新韵跟陈芸每天过来,不管他们以什么表情看她,什么语气跟她说话,李唐明脸上都没有反应。他们的悲痛,同情,怜惘,李唐明像是没有感觉,甚至罗新韵红着眼晴咆吼她,李唐明也没有感觉,目送着罗新韵跟陈芸离开。

李唐明的心像镜子一样清晰,跟朱向东的二十年,就像在她面前放着电影,从小时候,到现在,一幕幕出现在她面前。跟朱向东的每一件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永远永远,也不会忘记,她在庭上指证他,他的嘴角那抹似有若无笑意。

晚上,她醒来,赤脚走到客厅倒水喝,每到午夜,无神的眼晴就在黑夜里闪烁着光亮。

她拿着车钥匙,外套,走出去。

她喜欢夜晚。

并不寂寞,飚车那种感觉,让她感到自由,无拘无束,让她觉得她对她自己的生活是可以做主的,她是自由的一个人,没有人能干涉她的生活,左右她的生活。

她走出去,关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