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黄色的灯光下,赵安低首轻搅着汤的神色温柔安静。
他还是一如于牧瑾刚刚认识他时留着的清爽寸头,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有些内双的双眼皮有着完美的弧度,明明看起来应该算是比较柔和的五官,却因为刀劈斧砍般的坚毅脸型而给了人另一种感觉。
冬天的H市室外温度零下十几度,室内温度却因为暖气比较足,常年是二十多度。
赵安一进屋就把外头给脱了,里面只穿了一件颇为居家的长袖T恤,深灰色带着字母花纹,没有牌子。于牧瑾知道,就这件普普通通的长T都是高级定制。
可就这么一个富家公子,此刻在他这个蜗居的一居室煮着火锅,让于牧瑾内心微微有些动容。他更坚定了自己思考一下午的想法。
他坐回沙发上,赵安已经往他吃饭的小盘子里捞了几个煮好的丸子。他随手把蘸料碗放在一边,看着还在忙忙碌碌的赵安正色道:“赵安,我有话要跟你说。”
赵安手上动作一顿,然后又无比自然的继续捞丸子:“恩,你说。”声音无懈可击,唯有微微有些颤抖的手泄露了他内心的紧张。
赵安甚至不敢看于牧瑾,他在于牧瑾开口前又改主意道:“算了,什么事我们吃完饭再说好吗?”
不自觉的,赵安的声音中带了一丝请求和不安。
起码让我们好好吃完这顿散伙饭……我怕你说出来了,这费尽心思煮出来的火锅会煮到干锅都没有人再动一筷子……
赵安是真的怕,所以对于于牧瑾的要求他都是尽力满足,希望能够取消“死刑”,没想到换来的只是“死缓”。
而于牧瑾想的是,既是已经决定好的事了,就干干脆脆的说出来,不要吊着赵安的胃口,免得吃个饭都心神不宁的。
他看得出来赵安注意力不集中,只以为他还是在为假装女朋友那件事烦心,又哪会想得到赵安已经脑补到最后的晚餐这一步了。
于牧瑾定了定神,缓缓说道:“赵安,我答应和你回家。”
赵安依旧淡定的捞丸子捞丸子,明明锅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心酸的在内心重复着,唉,这是最后一句话了吗,赵安,我答应和你回家。
我答应……等等?什么玩意儿?
赵安手中的漏勺“啪”的一下掉进了已经在翻滚的清汤锅里,溅起了小小的水花。于牧瑾坐的远没有被烫到,反而是赵安因为手刚刚还抓着漏勺而被烫了个正着。
于牧瑾说完这句话本来还有些害羞,没想到赵安反应这么激烈,一下子把他给惊住了。直到赵安嗷的一嗓子喊出来他才反应过来,赶紧拉着赵安的手放在水龙头下面用凉水冲。
冰凉的水冲到手上,赵安才缓缓回过来神,低头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的于牧瑾正低头仔细的来回用凉水冲他的手,他脸一红,手往后缩了缩。
于牧瑾抬头,正好额头碰到了赵安的下巴,于牧瑾条件反射的往下缩了一下,倒吸了一口凉气。
赵安用另一只空着的手托住于牧瑾的下巴,仔细打量着他的额角。
撞到的地方有一点点红,但是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碍,赵安松了口气,轻轻用另一只沾了水的手揉了揉他的额角。
于牧瑾有些疼,被赵安轻抚的时候不自觉的嘟起嘴唇有些眼泪汪汪。
赵安认认真真给他揉了揉之后,慢慢的注意力就不在额角那处了。
厨房没有开灯,只有客厅那盏暖黄色灯的光亮透了过来。都说灯下朦胧处看美人,此言说得真是极妙。
赵安的手托着于牧瑾的下巴,因为刚才的打量,两人的脸靠得极近。
赵安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于牧瑾,于牧瑾的皮肤很白,近看都看不到毛孔,肌肤无暇,透着淡淡的粉色光晕,像是比那些做什么护肤美白的明星肤质还要好上几分。
于牧瑾的白并不是那种病态的苍白的白,反而是带着年轻与活力,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弹性十足。
他有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五官看起来精致漂亮,眉毛是微微有些弧度的样子,并不像时下流行的平眉。
和赵安一样,于牧瑾也是双眼皮,但是是宽宽的双眼皮,客厅的灯光映照着,他的眼中仿若拥有了星辰大海。
于牧瑾的眼尾微微上翘,是那种十分勾人的眼型,但他从不化妆,看起来甚至不如龚明雪妖娆,可赵安觉得,他快要溺死在这双眼睛里了。
赵安的手渐渐的从于牧瑾的额角滑向他的眼睛,慢慢的是他挺拔的鼻子,最后是那不点自红的朱唇,柔柔软软的,带着一点厚度。
于牧瑾吞了口口水,赵安仿佛触电一样收回了手,却又掩饰性的把他散落下来的头发别在耳后,声音干涩的说道:“你头发散了。”
于牧瑾的头发刚刚及肩,烫着慵懒的弧度,发色也是金棕色,在灯光下闪着光泽,触手可及的是发丝柔软缠绕的感觉。
于牧瑾也同样有些回不过神,他的心此刻扑通扑通跳得飞快,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难道是心律不齐?没听说他家有遗传这个毛病啊,不过于牧瑾还是决定有时间的话去检查一下,有备无患。
赵安看于牧瑾的反应有些迟钝,随口说道:“没事了,我们回去吃饭吧,丸子该凉了。”
一句话把于牧瑾拉回现实,对啊,他的丸子,他香香的撒尿牛丸墨鱼丸鸡肉丸牛肉丸!
于牧瑾率先离开了厨房回归火锅的怀抱,捞起丸子吃一口,呜~~~真的凉了。
赵安有些无奈,喜欢上一个吃货究竟是好是坏呢……
于牧瑾在客厅招呼:“赵安,快来吃丸子,都凉了!”赵安回味了一下自己指尖的触感,恋恋不舍的回到了客厅。
两个人吃火锅的时候,永远是有一个人不停的下肉下菜下丸子,另一个人在不停的吃吃吃吃吃。
于牧瑾和赵安一起吃火锅,理所当然的是赵安下各种食材,于牧瑾吃吃吃吃吃。
“诶赵安,这个羊肉好吃你多给我下点。”
“诶诶诶,我喜欢那个虾,也要。”
于牧瑾捞出来虾,丢进赵安的盘子里。赵安抬眼问道:“你不是想吃吗,怎么给我了?”嘿嘿,还挺有良心,知道给他捞个虾,不过也不用都给他吧……
于牧瑾戳起一片土豆:“给我剥皮啊,对了,留两个你自己吃。”
赵安黑线:他该庆幸这小祖宗起码还给了他两个吗?
正吃着,赵安忍不住问道:“于牧瑾,为什么你会答应我?”明明他说了那么让人难以接受的话。
于牧瑾不好意思说是因为受赵安的好太多而从没回报过,只大义凛然地说道:“因为我们是朋友啊。”
因为你是给我第一份工作的人。
因为你是我的伯乐。
因为你是在这无边困境中对我第一个伸出援手的人。
因为你是一直照顾我的人。
因为你是一直毫不计较对我好的人。
赵安却被他这一句话说的有些羞愧了,朋友,他从来没把于牧瑾当成朋友来照顾。他对于牧瑾的好,都是出于个人的目的。
或者把它称之为潜移默化的追求更合适?
在于牧瑾之前,赵安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孩子,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虽然他对于人的情感在直觉上十分的精准,但从来没有自己体验过“喜欢”这种情感。
他知道吴依喜欢他,但他讨厌吴依因此而产生的理所当然的占有欲和莫名其妙的醋意。他并不觉得自己对吴依做过什么让他误会的事情,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需要对吴依负责的地方。相反,吴依无时无刻都存在的醋意反倒对他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赵安也知道孙妙妙喜欢他,可他也看得出来,孙妙妙对他的喜欢仅仅是那种类似于对偶像的崇拜。这种喜欢是肤浅的,是易变的。实际上,孙妙妙对林森森的好感他看的比她本人还清楚。
反倒是林森森对孙妙妙的感情他看在眼里,觉得这种一生只得一人的爱情,是他想要的美好。
如同他的父母,如同三叔三婶,如同大伯和大伯母,如同她爷爷和他奶奶。
赵家在感情方面像是有遗传一样,他爷爷和他奶奶处了一辈子,磕磕绊绊大小风波不断,但他爷爷赵易天硬是在这波折的一生中,将他奶奶护了个周全。
他父母那一辈儿的人属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前都不认识将要结婚的对象,可三个家庭依然是原班人马过了几十年。而他也想这样。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
对于牧瑾,赵安觉得自己的感觉很复杂。
从一开始面试的时候,于牧瑾首先吸引他的,就是那双灵动狡黠的眼睛。他当时只是心里一动,好像冰山的一角被悄然破开。
再之后的接触,赵安控制得住自己的行为,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了。
他不自觉的想要对于牧瑾好,不自觉的想要照顾他。看到他没吃饭就想给他做,看到他被别人欺负就想替他讨回公道,因为于牧瑾,他好像找回了大学时期的热血。
冲动又勇敢。
火锅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赵安看着坐在对面的于牧瑾一副坦****的样子,内心默默叹了一口气。
好吧,朋友也不错,起码不是陌路人,就还有机会。
我们,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