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末春初,川宁的气温才刚刚开始回升,夜晚走在街上还是会生出一种刺骨的凉意。
沈鹿坐下后就顺手把车窗摇了上来,斜风被尽数挡在了窗外,衬得车内一室温馨。
见对方老老实实地坐到了副驾驶座上,孟榆收回目光打动方向盘。
透过身旁的玻璃,沈鹿用余光描摹着对方棱角分明的面孔,半晌,沈鹿抬起手擦了擦还没有流出来的口水,“这几天真的谢谢啊!”
这几天一直处于防范意识内的孟榆闻言,有些疑惑地问了句:“谢什么?”
那我要谢的可挺多的——比如编辑大人的不杀之恩,比如小男神的救命之恩,再比如说未来男朋友的顺风车之恩……
见对方没有回答,孟榆侧眸扫了一眼正在憨笑的某人,一脸疑惑地皱眉继续开着车。
一时间车内的气氛又恢复到了刚上车的那种寂静感。
或许是越安静的气氛越有助于思维发散。孟榆看着身旁难得安静下来的沈鹿,突然又想起路榕前两天在签售会上当着众人的面说的那些话。
“我最近观摩了一下太太的古早文,有些地方实在是看不懂。”
“不知道上次太太给我说的那句‘涉黄是会坐牢的’还算不算数?”
……
孟榆不知道为什么沈鹿早古时期的文风会那么奔放,明明时间没隔多久,但行文的风格却像是隔了一段沟壑。
前者像是从堤坝间涌泻而出的洪水,淹的人喘不过气来;而后者就像是从高山之巅上潺潺而下的溪涧,淌过心间,流下片刻甘甜。
正是因为自己是沈鹿的主编,所以孟榆比别人更加清楚,像那些“靠黄文起家”“秋名山车神”“火箭少女”这样的称号一旦贴上,会对沈鹿造成多大的影响。
要是放在以前,两个人谁要看不惯谁,孟榆八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件事情就翻篇过去了。托了“不打不相识”的福,二人现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对方什么样的为人自己也都能猜上个十之一二。
不知道为什么,孟榆突然觉得自己不是很想听到有人再这么议论自己的小作者了。
“哪条路?”
听到沈鹿反问自己的时候,孟榆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愣神间把脑海中盘旋的那句话问了出来:“当初为什么要选择这一条路?”
还没等孟榆解释,沈鹿仿佛已经猜到了对方问得是什么,嘴角带笑的随意道:“喜欢呗!”
“喜欢?”想起自己如果不催,对方一个月能鸽二十八天的敬业态度,孟榆头顶一溜问号地问道:“喜欢什么?”
“那可多了。”沈鹿刚刚压下去的流氓劲又飘了上来,只见她略一思付,嘴角勾笑道:“比如说纸上热热闹闹的小人,再比如说纸外我那个冷冷清清的未来男朋友。”
未来男朋友?
孟榆趁着红灯的间隙又瞧了一眼沈鹿,见对方的脸色正常,没有发烧的迹象,于是自动忽略掉这个话题,直接迈入主题:“既然喜欢,那为什么《蚀欲》的最后几章番外还要去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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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到你以前,喜欢笔下那些枯木逢春的场景;见到你以后,从此风光霁月全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