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的飞机上,曹瑄从上了飞机就开始腻在姜彦宁身边,像得了皮肤饥渴症似的,一会儿碰碰她的胳膊,一会儿摸摸她手,最后姜彦宁不得不郑重地说明:“到了国内,不能在她上班的时候随意到她公司来。我现在真的没有时间也不适合公开一段感情。咱们这个美好的假期,就是一个假期。假期结束,请适当的让生活重心回归日常。”

曹瑄知道在感情上,姜彦宁有多胆小,也明白现在她还没有公开的意思,他双手捧着她的脸,说道:“你还年轻,正是拼事业的时候,我们不公开也没关系,但是我怕你因此受委屈。没关系,我会陪着你,但是不会打扰你。不过,适当的约会还是要有的吧。”

姜彦宁点点头,有些敷衍的说:“好,不过这个要等到有空的时候再说。我最近都会挺忙,你也积攒了不少事吧。等回去了,我们先把这些都处理一下。”

其实姜彦宁没有想过以后她和曹瑄会怎么样,她觉得什么打算都没用,走一步看一步就是最好的打算了。

从机场出来,正是早晨,姜彦宁直接就去了公司。

刚到公司,收到她回来的消息的姚佳伟就抱着一大堆文件夹走进了她的办公室,对着姜彦宁开始汇报近期的工作进展:“姜总,我们已经按照您的要求筛选出了符合条件的带星ST公司两家,两家的情况差不多,您看哪个更符合您的眼缘吧。关于公司的借壳上市的重组问题,我们也已经设计出了一套完善的解决方案。”

“还挺快!”姜彦宁虽然嘴里这么说着,但是神情间并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对于自己团队的工作效率她还是很满意的。

姜彦宁一份份看着他递上来的资料,片刻后,注视着他说:“最近真是辛苦你和团队的其他人了。我出去度假,你们还留在这里加班。你可以和你团队的人商量一下,是愿意发奖金还是愿意公费出国去旅行,等公司上市成功就可以安排。”

姚佳伟整个部门的薪酬都不低,但是听到老板的肯定,他还是忍不住露出些许兴奋的神色,说道:“谢谢姜总,我回去问问部门的意见再和您汇报。”

姜彦宁听了点点头,对着他说道:“我大概看了看,就选ST星华吧,这家原本就是走科技路子的,但是互联网泡沫后,就垮了。咱们并购重组也算合理。其他的材料太多了,你给我说说重点吧。我就不一条条看了。”

姚佳伟点点头,说道:“姜总最开始对盛世资本的顶层设计就已经考虑了后续上市的问题,采用的也是比较标准的‘双层架构’模式,开局就很好,所以后续要在公司内部做的调整倒是不多,我们重点对公司上市后保障您的公司控制权做了进一步的完善。重组后,顶层的壳上市后盛世控股仅作为一个控股平台,旗下的各大子公司囊括在这个平台下。”

姜彦宁看着桌上厚厚的一本本《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些列材料,对着他点了点头。

姚佳伟见她认可了上述工作,便接着往下说:“核心是对于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需要的是《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相互配合,以便在任何情况下,保障您董事的提名权和最终对投票结果的控制权。”

“为了确保以上权利,我们要和全体股东做约定,也就是修改这一条款需要全体股东90%以上表决通过才能修改创始人过半董事提名权资格的章程约定。这里是需要用到《股东协议》的。”

姜彦宁现在拥有盛世资本超过90%的股权比例,另外10%是作为期权池预留用于员工奖励的,有了这一条约定就意味着姜彦宁只要持股不低于10%就永远不可能被剥夺董事会过半提名权的资格。

因为只要她不同意,就不可能凑齐90%以上的绝大多数。

这些特殊约定不仅要写入《公司章程》,更要写入《股东协议》。因为《公司章程》适用《公司法》,而公司法规定重大事项表决三分之二多数即可通过。所以法院有可能不支持90%以上绝大数的说法。

但是《股东协议》就不一样了,它适用《合同法》,合同法则对双方以平等自由的身份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法,法院都会支持。

所以往往到了穷图匕现的时刻,《股东协议》比《公司章程》更加重要。

最后姚佳伟说道:“原本您对公司的设计和现在的股东协议都制定的十分完善了。我们对于可能存在的威胁控制权的漏洞都打了补丁。另外就是建议把公司现有的VC、PV、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还有影视公司都独立出来,成立各自的子公司。”

“然后,这5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参考嵌套上述范本来约定,同时把这些子公司的股权打包放在盛世控股这个持股平台上,而作为纯持股平台,姜总您来担任盛世控股的法定代表人。”

“如此一来,盛世控股旗下任何一家子公司就算出现了问题,都不会影响您,但是作为百分百被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只要开股东大会,最有决策权的还是您。盛世控股里面的股权反而又不是最重要的。”

“子公司的投钱和收益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红,所以,盛世控股的法人代表风险系数就会非常小了。”

“同时,下属公司进行业务独立分割的好处就是万一其中哪一家子公司出现问题,可以直接通过持股平台盛世控股进行切割,也就不会吧潜在的风险传导到别的子公司,从而实现风险隔断。”

“最后,就是盛世控股作为持股平台,其实反映的是子公司归属母公司的利润,通过财务报表的合并反应在盛世控股的业绩报表上,从而反应在股价上。”

姚佳伟说的一大堆只是重点中的重点,其余的问题自有律师团队和后面的子公司团队去操作。

如此复杂的操作也是因为受限于华*国的市场制度,不支持直接的AB股制度;如果支持,直接走AB股制度就行,但是现在他们也只能适应市场要求。

变相的搞“双层公司”架构,这在初创公司其实很少,但是后世,为了规避风险,控股人嵌套三四层公司都十分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