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骑
“公,卢瓦尔人也。祖尝为安茹朝大将,后以子爵封于滨海。家资足而兄弟睦。兰国路易末年,民匪乱而帝不能平,于是奉老父、幼弟于凯尔特,自筹乡勇以卫父老。其时,凯尔特王子查尔斯兴兵助剿,公曰:此男儿立业之时也。方是时,有阿利奥者与匪战于阿克苏姆,公乃往助之。中途遇子爵布拉热若那者,亦豪杰也,及相见,布爵自叹不如,曰:吾何能,安敢居壮士之上?辞乡兵队长之职,让弗公,以长官待之。公亦不辞,为乡勇统领。将军星夜驱乡勇往阿利奥处。夜,至,则见匪已破阿寨。将军愤怒不能自已,曰:国家复兴在即,安能令民匪如此!挥师攻。惜彼时匪势正灼,贼兵甚重,且乡兵不耐苦战,虽奋力而难敌,兵队星散。将军乃遣布爵往布国王子处速报,自请为诸军后卫。匪兵众,刀剑不能当。将军大力,取为鹿柴之巨木,舞大树于军前,而贼不能近。民匪以铳击之,将军忧乡勇安危而不避。后忠仆拖将军还。数之,身中弹子十七,被创无数,衣为热血所透。盖将军之悍勇,当世无双也。”
这就是当了一辈子将军,到死也没有混到元帅权仗的倒霉鬼弗南的传记,出自一位遥远的东方文人之手——这家伙一辈子没有走出过他出生的城市,即不会外语也不识外文,只靠转述别人的言语就博得一个专家的名声。所谓“道听途说”,就是这个意思吧。我是看这个人物蛮有意思才找了一本他的著作,没想到却在其中看到了我这个“老朋友”。
这个龙国人(听说他们最近在重大活动中已经不再使用龙的标志了,怕我们认为那是邪恶的象征。但,那不是两种动物吗)明显是站在我们所对立的阶级一边,站在贵族阵营里面。但是,那算什么?我们也不像我年青的时候那样要将革命的大潮冲击全世界了,那里的革命就让那边的同志负责吧。只是看到这个传记,就又想起很久以前,弗南最先出现在我的面前,骑着一只驴子,很有气势的冲锋的样子。嗯,从那时起我的生活中就多了一个即头痛又好笑的敌人。这个家伙很难缠,但也仅此而已。从一开始到最后,他跟我多次交锋,连一丝便宜都没有占到。
我们的胜利,在敌人指挥官逃跑的时候就注定了。老实说,胜利到来的如此突然,我和其他人一样,一点准备都没有。
阿克苏姆交战双方的战斗力相差不多,用得上的部队都是两千人左右。不过王军的部队之中有不少贵族骑士,都是从小就受军事训练的那种,所以战斗力稍强,指挥比较灵活。而共和军这边都是平民出身,论单挑跟王军压根不是一个档次的。不过这些人多是在残酷的巷战之中幸存下来的“老兵”,阵地战中想突破他们的防线也不是那么容易。
而这次进攻行动根本就是一次自发的进军,总共不过五六百人参加,其中还有不少和约瑟芬相熟的厨娘这样绝对不应该出现在战场上的人物——要是为了公平起见,如果在战斗力中算上这些女士,自然也得把王军军官们的仆从、士兵们的家眷算上,那敌人的数量应该可以在两千的数字上再翻一两番,可是这些人根本不会参战。要是把这些人算上,我们这支小部队就是跟十倍的敌人战斗。而且,竟然胜利了?
其实我们的部队战斗力并不高,即使干掉三十来个骑士也是有心算无心打个埋伏占了便宜。而且搜刮这些骑士还让队伍彻底打乱了,战斗力并没有得到提高。只不过,敌人没有想到我们还敢进攻罢了。
等老贵族一跑,人心一下子就散了。要是这个只跟票据账本进行过激烈的战斗的老先生人家能坚定或者木然再不反应迟钝的呆一会,保王军中的贵族军官自然就会约束队伍,开始反击。到那时候,咱们这同样散乱的队伍恐怕不会取得任何成绩,除了在敌人的战绩上面添加几个数字。可是善良的阿利奥子爵大人解决了双方的问题,这位和平主义者的典范终结了一场还没有发生的可能的混战——这种情况下对指挥官是个很艰难的考验;或者制止了一场可能的屠杀——那样对贵族们的名誉会有很大的损害。于是,阿利奥老先生不考虑自己的名誉,主动撤出了战斗,将胜利留给了我们。既然指挥官都跑了,本来就散开来救火的人自然有组织无纪律的溜了。除了零星几个骑兵还发动徒劳的反击之外,数倍于我等的敌人扔下救火的家什拿上值钱的东西赶紧就往安全的地方走。于是滚滚人潮向着北方涌去。如果,这些人的方向是朝着我们的话,唯一的选择就是跳上大车往回跑。可惜,这件事情让保王军抢去先做了,我们只好接收胜利的甜美了。
这些阿克苏姆人现在的情况不比他们的保王党老乡好多少。他们一下子突进还有火焰的营地,偶尔跟没有来得及跑掉的王军交手,更多的是捡贵族们的财产——此时此刻,纪律,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无法控制的士兵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老天马上就给了我这个教训。
正当几千名保王军乱糟糟的往北方撤退,几百名共和军乱糟糟的接收敌人营地的时候,几十个敌人乱糟糟的杀过来了。
于是在这个营地,将十倍的敌人击败的奇迹差一点在同一个夜晚再次发生了。不过这次马上就要失败的,做为英雄战绩陪衬的,好像,似乎,是我们。
我当时正在跟约瑟芬这小丫头说话。因为赶车的缘故他们落后了,没有赶上抢战利品的好时机。好在有马车,等会以数量来弥补质量上的差距吧。随身才能拿多少东西啊。我因为骑着马,跟盗贼团还有线膛枪手们一样没有冲进火焰没有完全扑灭的营地——拥有马匹倒成了累赘,因为怕火的马没法冲进去开抢。但还真舍不得不要马,这牲口太值钱了。一会要是实在找不到好东西,回头一匹马就可以卖很多钱,也不算赔。
然后,营地西南方向,一队人马杀过来了!
为首的,是两头驴?!
当前锋的两头驴杀过来,我们这些孤陋寡闻的民军才知道,原来我们伟大的卢瓦尔王国军队编制之中还有驴骑兵啊?不过就是王军军官看见了,恐怕也是跟我们一样目瞪口呆吧。
落在后面的那个骑手身材还算正常,前面冲锋的那个简直不是人!此人身板跟个小山似的,他的蜷缩起双腿才能脚不着地,要是将腿伸直了根本就是两腿间夹了一头驴!这人当真不是做骑兵的料,就是找马都得找最壮实的,还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能够在他的**坚持负重五分钟堪称举重选手的军马,现在却只骑一头驴子,还迫使这倒霉驴发动冲锋。更重要的是,他竟然靠一头驴子把我们的队伍给冲散了。
后边不到一百人的杂乱队伍立马士气大震,怪叫着冲了过来。
此刻我们的人都分散开找战利品呢,哪有心思跟人作战?那钟楼一般魁伟的大汉冲杀到哪里,人们就分开一条路让开他。多拿些东西要紧,何必跟他硬碰呢?几个来回,我们队伍彻底乱了,而那大汉手头倒没有几条人命。
我看咱们的人现在是一门心思要跑,去享受战利品。难道这营地注定不利于它的主人?难道被十分之一的敌人击败的奇迹要再次出现?
好在,一天里奇迹是不会发生两次了。
因为我没有跑。约瑟芬没有跑,普鲁东巴库宁没有跑。线膛枪手和盗贼们也没有跑。
“逃命会被他们杀死,奋战才能活命!”在溃乱的部队后面,小偷们不停大喊,打消了我军撤退的念头。至于我,带着线膛枪小队去攻击敌人了。
我们的侧翼被这伙不知道哪里来的敌人冲击。而我则带领队伍攻击他们的侧翼。人,最重要的是公平吗。
三十支火枪一起怒吼的声势相当惊人。尽管只倒下几个敌人,但是敌人的士气马上就弱下去了。
突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其实,主要的原因,放完枪我控制不住马了。咱毕竟不是正规骑兵。我不得不很不好意思的说,生命中第一次冲锋,骑兵生涯里头一回进攻,是因为马惊了。
一匹惊马有多大的威力?
反正吓跑一队训练不足的敌人是足够了。
当然,满天的菜刀斧头擀面杖肯定也起了不少作用。我们的人反应过来之后把不值钱的家什全倾斜到敌人头上了。这些人,不是自己的东西是真不心痛啊。
于是,当我控制住马的时候,发现敌人只有两个。
就是那两个驴骑兵。
现在那大汉已经站在地上,舞动着他的军刀。没有人敢靠近他,即使这边有五百人,那边只有两人。嗯,还有两头驴子。
现在最重要的是抢战利品。甚至有人压根就不知道这来的快溃退的更快的敌人。可是,我也得赶紧打发了他们。不然,一会就是求小偷们帮忙,也捡不到什么好东西。没办法。射击,线膛枪小队齐射!
当初对付一百人也不过是一次齐射,现在对付一个人也是一次齐射。火yao真是不值钱啊。
眼看那家伙受伤了,几个比绍老乡放马过去想加个军功。没成想那厮竟然还能站起来,随手抓棵当劈柴的小树不停挥舞,那几个骑兵竟无法近身。算了,不管他,赶紧抢东西去,再晚就没有了。
后来我知道那家伙叫弗南,一个破落贵族。其实他家里蛮有钱的,但是老爸是读过《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人类不平等起源》的主,虽是贵族但是对忠君护教一点兴趣都没有,成天带着弗南的弟弟忙着跟凯尔特和新大陆做生意。而弗南却是一脑袋君权神授的纨绔子弟,每日只在花丛中出没。等到革命爆发,他老子弟弟都跑到凯尔特之时他却死活不走,家里的浮财都拿出来招募军队准备保家卫国。可惜这些临时成军的流氓无赖一待共和军杀将过来便马上星散,更有的调过头来跟弗南这个前长官作对。到头来雄心壮志在心中的弗南沦落到只有一个忠心耿耿的仆人还有一个红颜知己跟他一起逃离家乡的地步。可当那妖娆的女人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将在凯尔特的家产全留给了他的弟弟,而在弗南家留在本国的资财全给暴民们瓜分掉之后,还是矢志不渝的跟随着这个世家子弟。而且当天晚上还给主仆二人做了很丰盛的一顿饭,开了几打上等波尔多葡萄酒。只不过等到第二天晚上这二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这忠心耿耿的**已经跟他们的两匹马私奔啦,顺便还拐走了弗南家族在卢瓦尔剩余的所有财产,也就是爵爷大人的全部行李、秘藏的佛罗林还有大老爷随身所有值钱的东西。
好在弗南子爵有着惊人的毅力。为了卢瓦尔王朝的伟大复兴,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他忍辱负重,偷了店家两头驴子,又加入到一伙自发的保王军中。凭借跟共和军作战的经验与强壮的身体,成功的压制了这支部队原来的首领,一个不通世故的年青世家子弟。夺得领导权之后,听说阿利奥子爵大人的队伍伙食为所有王军之冠,便带着队伍过来投奔。于是,就有了今天双驴大闹营地的一幕。
正在感冒中……
为什么不是正在恋爱中呢?我老妈挺喜欢蔡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