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美丽的格桑卓玛

做完达日卡后,我身体有了明显的好转,至少腰部有些消肿了。这藏医确实有其独特神奇的地方。休息了几日,我现在可以拄着拐杖独自行走了。

今晚整个仁布村热热闹闹的,我走出帐篷,便看到全村男女老幼围在几个大火堆旁,载歌载舞,人人兴致勃发,我在大老远便能听见头人次松旺宗的朗笑声。

这场舞会是仁布村村民专门为我们四人举办的庆功聚会。在这场舞会上有仁布村辈分极高的长者,有满脸沧桑的老妇人,有年轻力壮的青年,更有美丽如花的姑娘。这一切让我们这四个年轻人感到很兴奋,每个人脸上都布满灿烂的笑容,尽情迷醉在这异域风情里。

胖子一边牵着一个藏族姑娘,围在篝火边扭动着肥胖的身子跳舞,不时逗得身旁的藏族姑娘一阵咯咯大笑。我走过去,捡起篝火上一块烤羊肉塞进嘴里。胖子对我说道:“老鲁,你也过来跳啊,这舞很容易学会!”

我说道:“你慢慢享受吧,我没你那艳福。”我腰上的伤还没完全好,我不想再做第二次放血治疗。

胖子没再理我,便和小宋各拉起一名漂亮的藏族姑娘,张开手臂互相牵勾着,加入了月光下的环舞。舞蹈的节奏越来越快,尖叫声越来越大,很快就进入了**。胖子和小宋被热情的人群围在中间,在众人的喝彩声中蹦蹦跳跳。被胖子和小宋牵着手的那两名姑娘尖声叫着,风情万种。她们的叫声有些夸张,无非是要让大家都知道,她和尊贵的英雄跳舞是多么的光荣和快乐。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孙小姐已经坐在了我身旁。

我笑着对她说道:“孙小姐,你看起来很开心,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去跳舞呢?”

孙小姐也笑着说道:“看他们跳就好了,我又不会跳。”

我说道:“胖子刚才说,这舞很简单,很容易就学会了。你长得这么漂亮,要是跳起舞来,我敢说会迷倒不少仁布村的小伙子!”

孙小姐娇笑道:“真的吗?”

我对她诚恳地点点头:“嗯!”

孙小姐笑得更灿烂了。

我抬头对人群中的胖子叫道:“胖子!孙小姐想跳舞,你有空教她吗?”

胖子停下来,先是微微一惊,然后红着脸走过来对孙小姐说道:“有空!”说完便对孙小姐伸出了右手。孙小姐微微犹豫了一下,便伸出手放在胖子手心里让他拉住,站起来跟着胖子走进了人群。

我望着天边一轮皎洁的圆月,不知不觉便将思绪飘到了我的家乡,我的父母。人在寂寞的时候就会想起自己的过去,我想,我现在也是感到寂寞了吧。在明净的月光下,在红扑扑的火堆旁,在众人的欢呼喝彩中,胖子和孙小姐的手臂互相勾着跳着,一起欢唱,一起跳舞。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夏天的明媚,每个人的心里都像春天般生机勃勃。而此时,我静静地看着他们,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感,正如朱自清先生在《荷塘月色》中说的: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孙小姐在人群里扭动着纤美的腰肢,她白色的裙摆在火光中翩翩起舞,她那张秀美的脸比平时更生动,比平时更显得惊艳绚丽,在篝火的辉映下闪闪发光,靓丽之色无与伦比。在她身旁围着十几个同样扭动着腰肢的姑娘,尽管也是那样的妩媚,但相形之下,自然见拙。人们为孙小姐大声欢呼起来。胖子托着孙小姐的手,脸上神采飞扬,似乎能与她跳舞是件多么荣耀的事情。

这种欢乐的氛围持续了半个小时,直到孙小姐从热情高涨的人群和剧烈燃烧的篝火中走出来。孙小姐走到我身旁坐下,对我说道:“你看我刚才跳得怎么样?”

我说道:“三个字:好、艳、绝!”

孙小姐掩嘴笑道:“要是你上去跳也很酷!”

我低头看看我腰间的白色绑带,对孙小姐说道:“我跳?酷?你看我这身光景,别说跳舞,就是站起来不摔倒就阿尼陀佛了。要是摔了站不起来那才叫酷呢!——对了,你为啥又不跳了?”

孙小姐说道:“我累了。”

我看看她那蛮腰,一句**的话脱口而出:“那要不要我帮你捏捏?”

说出这话来时我也后悔了,脸唰一下红了。他娘的,原来我也可以这么贱。

没想到此时孙小姐回头看了我一眼,便点点头说道:“嗯。”

天哪!我是不是听错了?孙小姐居然让我帮她捏腰,那是不是说明……?我可能多想了。但既然到了这地步,不帮她捏显得尴尬,帮她捏更显得尴尬,那就豁出去吧!当我的双手压在孙小姐柔软的肩膀上时,我的手掌微微颤抖了,心里猛烈地震**了一下。

孙小姐回头对我微笑说道:“你好像很紧张的样子。为什么?”

我暗暗咽了一口口水,说道:“我没事,就是有些不习惯而已。”

孙小姐对我报以扑哧一笑便不再说话了。

此时胖子和小宋端起满满的一杯酒,与那几个藏族姑娘互相敬酒。这几个穿着华丽服饰的藏族姑娘也举起酒杯,唱着迷人的酒歌,轮番劝饮。喝完酒后,胖子借着酒劲抄起那牛角酒杯作话筒,大唱当年在军营里日夜颂唱的军歌。胖子中气十足,把军歌唱得慷慨激昂,让大伙个个听得聚精会神。后来,胖子醉得脸颊泛着像姑娘一样的红晕,身子微微晃动,他站着对众人说道:“今晚是我胖爷活了二十几年来玩得最开心的一晚,难得大家这么高兴,胖爷我今晚就再献丑一次,给大家唱一首藏族的情歌。这首情歌我相信在座的每个藏族同胞都会唱了。”说完,胖子便学着藏族小伙子的唱腔用藏语依依呀呀唱起来。

这首藏族情歌是当年在军营里一位西藏的老乡教我们唱的,曲调我还记得,但歌词忘记了。我问孙小姐:“胖子唱得对不对?”

孙小姐此时早就笑得前仰后翻了,她转过头对我说道:“对,对!唱得很好啊!”

我不得不佩服胖子的唱功,果然他把那段情歌唱得曲调悠扬,旋律优美动听,把仁布村的老老少少,特别是青年男女的目光全部吸引过来了。

这时,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进来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那些藏族小伙子的目光就马上从胖子身上移开一齐转向她,旁边的人看见了,也忙恭恭敬敬地给她让座。

我问孙小姐:“这个女孩是谁?怎么这么面生?”

孙小姐说:“这是头人次松旺宗家的三小姐,名叫格桑卓玛。她长得漂亮吗?”

我不假思索便说道:“很漂亮!”

孙小姐小声嘟哝道:“就知道男人都这样。”

我说道:“男人怎么了?”

孙小姐说道:“见色忘友。”

我转头看到孙小姐脸上似有不悦之色,于是对她说道:“其实,这个格桑卓玛固然长得很漂亮,但是比起我们的孙小姐来还是略逊一筹,嗯,她气质比不上你!——对了,她既然是头人的三女儿,为啥咱们从没见过啊?”

孙小姐说道:“人家是黄花闺女,又贵为头人的千金,哪有这么容易在陌生人面前抛头露面的?”

我点点头道:“也是。”

胖子此时看到美女格桑卓玛正饶有兴致地听他唱歌,还不时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于是心头来劲,鼓起嗓子更加卖力清唱,搞得那气氛像开演唱会一样。

一曲唱罢,头人次松旺宗率先带头站起来鼓掌,并连声喝彩。胖子觉得大出风头,喜悦之情形于脸上。

只听那头人次松旺宗对众人说道:“大家说,赖兄弟这歌唱得好不好?”

众人齐声欢呼:“好!”

那头人次松旺宗微微摇晃着醉醺醺的身子,旁边有一小厮搀扶着,只见他鼓着一张红彤彤的腮帮子,接着对众人说道:“趁着今晚这喜庆的气氛,我再给众位父老乡亲宣布一件喜事。我已决定将我的三女儿格桑卓玛许配给我们仁布村的大英雄赖正兴兄弟,大家祝福他们吧!哈哈哈……”

此言一出,胖子大吃一惊,酒意完全醒过来了。他看着眼前的美少女格桑卓玛,她的眼光和他交接在一起,她脸一红便转身躲进帐篷里去了。

胖子转身对头人次松旺宗说道:“头人先生,这使不得,这万万使不得啊!我们汉人结婚那是讲双方情愿的,早就不兴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这一套了。成亲这事重大,你总得听听你女儿的意见啊!”

我后来听胖子说,他当时心里想,这头人是不是酒喝多了说胡话来的,但如果自己当面拒绝这门亲事,于头人脸面上也不好看,他暗忖以他的自身条件那格桑卓玛是绝对看不上他的,于是便拿她女儿做挡箭牌。

可没想到的是,头人次松旺宗一拍胖子的肩膀,说道:“赖兄弟,这事你大可放心,我女儿是和我商量过了,她心里满意得很哩!”

胖子扭过头来看了孙小姐一眼,对头人支支吾吾说道:“这……我……恐怕不行……”

头人看到胖子吞吞吐吐,满脸踌躇之色,心里有些不快,于是急道:“难道赖兄弟嫌我这女儿不够漂亮,配不上你这个大英雄不成?”

胖子忙说道:“不不不!令千金是百花之魁,生得倾国倾城之貌,闭月羞花之姿,而我赖某一生漂泊游**,居无定所,我是怕我自己配不上令千金啊!”

头人次松旺宗听罢胖子之言,仰面哈哈一笑,说道:“赖兄弟不必多虑,我说配得上那就配得上。男儿志在四方,没成家之前四海为家那也是稀松平常之事,如今赖兄弟要娶了我三女儿,有了家之后便可安定过日子了。这事就这么定了,由我本人亲自做噶尔东(媒人),三日之后你俩便成亲。”

舞会过后,胖子回到帐篷,愁眉苦脸。

我当然不会放过任何取笑他的机会。于是对他笑道:“胖子,你这小子撞桃花运了!娶了这么个像鲜花般艳丽的女人,你说这是多少男人盼也盼不来的事!你小子艳福不浅啊,娶了人家的黄花闺女,不花一分一毫,人家还打算招你入赘为婿呢!如今倒好了,你也甭跟我们去圣湖鬼湖了,就留在这里好好享受你的好日子吧,以后兄弟我有空会常回来看你,顺便蹭饭吃!哈哈哈……”

胖子说道:“老鲁,你就别笑话我了!胖爷我正一筹莫展,我的心思你又不是不清楚。快点帮我想想办法取消了这门亲事吧!”

我说道:“你平时鬼主意最多,你想不出办法的事情我还能有什么好主意?我看这门亲事也不是件坏事,你就依了人家吧!”

胖子整晚躺在垫子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知道这小子心里念着孙小姐才没答应这门亲事,要不然谁能拒绝头人那漂亮的三女儿。想不到胖子这小子还有几分痴情。

第二日醒来,便见仁布村人来人往,大家正在热火朝天地筹办婚事。而胖子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整天躲在帐篷里一言不发,平时很少看到他这副满肚子心事的模样。

胖子悄悄地问我:“孙小姐知道我要结婚了,她有什么反应?”

我笑着说:“能有什么反应?该怎么反应就怎么反应呗!”

胖子说:“到底什么反应嘛!”

我说:“你都结婚了,人家还能怎么办?当然是高高兴兴地祝福你咯!”

胖子说:“哦。”

过了半晌,胖子转身对我说道:“老鲁,你现在准备好咱们的行李,这婚我不能结,要不然会害了人家女儿一辈子的幸福。”

我有些吃惊,说道:“可是格桑卓玛看起来也很喜欢你啊。”

胖子说道:“你就少跟我装糊涂了,她喜不喜欢我我不知道,可我知道我喜欢的人不是她!我已经决定了,你让小宋和孙小姐也准备一下吧,咱们天一黑就行动。”

晚上孙小姐知道这事以后,走进帐篷和众人商议道:“那头人和村民对咱们如此敬重,我们这样不辞而别,恐怕不妥当吧?”

我说道:“不知道这里的习俗对逃婚这事怎么看待,要是头人恼羞成怒追赶上来只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搞不好还会有性命之忧。”

胖子说道:“如今顾不上这许多了,你们不走我走!”

胖子执意要逃,我们也无可奈何,只得偷偷从马圈里顺来几匹白马,装上行李悄悄出了仁布村。临走前胖子犹豫片刻,让孙小姐帮写了一封书信留在帐篷里,告诉头人此番确有急事不能在此逗留,若一个月之后我们不回来便将其三女儿另配他人,以及感谢他此番对我们的殷勤相待,日后有机会定当厚报云云。

我腰部之伤还未完全康复,不能单独乘马,便由胖子将我绑在他后背上。

到了子夜时分,仁布村便显得十分寂静,只看见零星几点火光从灰色的帐篷里透出来。偶尔有几声孩子的啼哭,但很快便被母亲哄安静了。众人小心翼翼地蹓着马匹,待离得仁布村有一段距离了,才狠力抽着马鞭,那马儿便扬起滴滴答答的蹄子,飞奔而去了。

我们走了约半个小时之后,转过几座大山,便到了一片开阔的平原。孙小姐说,她先前已经向头人打听过了,跨过这片平原就到一条公路,那条公路直通比如县城,要是运气好在路边还能等上顺路车呢。胖子担心那马匹太颠加重我的伤情,便放慢了速度。此时天边挂起一轮明月,洁白的月光照洒在平坦的草原上,周围显得白蒙蒙的一片。这是夜晚赶路的好天气。

正在这时,我听到身后隐隐约约传来人叫马鸣的响声。

胖子对众人说道:“他娘的,次松旺宗果然带人追上来了!”

胖子扭头叫我抱紧他,便用力一夹马背,顺手抽打几鞭,那马便没命似的狂奔起来。

显然我们的行李太重,骑马的技术又比不上藏区牧民,因此头人很快便追了上来。头人冲在前面拦住我们,跳下马来说道:“你们今晚匆匆离去,却是何故?你们这么做,岂不是让仁布村的百姓笑话我吗?”

胖子说道:“这是我的主意,跟我这三个朋友无关。我自知配不上你家千金,但又劝不过你,因此只好以逃了之。既然头人追到这里了,我也只好以实话相告了,我确实不能娶你家女儿,因为我早已有了意中之人,你女儿嫁给我也不会幸福。我想以头人的英明,不会为难我们吧?”

头人次松旺宗说道:“既然赖兄弟有这般隐情,当初何不以实情相告呢。我也并非顽固不化之人,这点道理我还是懂的,这样吧,既然如此我也不便强求了。刚才来得匆匆,没有备下厚礼,望你们收下这份哈达,以表示我对英雄的敬昂之意!”说着一挥手,几个奴仆便双手捧着哈达恭恭敬敬地呈献到我们眼前。“哈达”是藏语,即纱巾或绸巾。献哈达是藏族待客规格最高的一种礼仪,表示对客人热烈的和诚挚的敬意。哈达一般以白色为主,而头人次松旺宗献给我们的是蓝、黄、白、绿、红五彩哈达,这五彩哈达一般只用于最高最隆重的仪式,由此可见头人将我们视为最尊贵的客人了。

临别时,头人频频向我们招手,我们也挥手致意,并表示以后有空一定会回来。头人说草原野狼多,担心路上有不测,便令两个小伙子提着猎枪为我们在前面带路。头人的豁达大度倒出了我们的意料之外,让我们心下暗暗对他多了几份敬仰。

后来我们终于跨过草原到了马路,在一名好心的司机帮助下,我们顺利到达比如县城。一路无话。

且说到了比如县,孙小姐给她叔叔孙老板打了电话,让他将潜水设备邮寄到拉萨。孙老板知道我们找回了三个琥珀吊坠,另外还获得了一幅四宝归真图,心下狂喜不已。他说,既然四宝归真图与四个琥珀吊坠有关,并且那四宝归真图上所绘之处是圣湖与鬼湖,那你们务必过去探寻一番,说不定打开这个惊世大宝藏的正是你们四人。我们心下都清楚,我们四人是孙老板雇佣而来的,如果找到了大宝藏,获利最大的肯定不是我们。但我们先前答应了小宋陪他找寻杨教授,我们猜测杨教授很可能知道了这个线索后独自去圣湖了。当孙老板得知杨教授埋那三个琥珀吊坠在苦思崖便失踪之后,他大吃一惊,一口断定这个老朋友有古怪,催促我们赶紧出发,避免杨教授占了先机独吞宝藏。孙老板担心我们有所怠慢,便答应我们在原来每人二十万的基础上再追加十万的报酬,有这么好的事我们当然乐于接受。

当下我们在比如县也不停留,当天便买了车票直奔拉萨来。